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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1-11-26 10:46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管理,确保立项项目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杜绝长期无故推延项目开展现象发生,经研究,决定对立项的项目进行集中结项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年度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共40项(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1.项目结项表(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主要是自立项以来的项目培育情况,包括建设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社会影响、典型经验等。研究成果应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如引用资料与图片等须完整标明出处,不得出现知识产权争议等问题。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4.如有课题组成员变化等情况,或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其中,项目延期只能申请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5.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将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项目经费者追究责任。

三、材料报送

(一)应报送材料

1.《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结项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2.项目研究成果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其中,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论文为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未出版的书稿仅报送电子版,并提供相关单位的拟出版证明,正式出版后补报。

(二)报送时间

结项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方式

1.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sdsxljk@163.com。请在邮件中注明“****2020年省高校心理精品项目结项材料”字样。

2.纸质版材料请存装于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等,并用顺丰快递邮寄。

邮寄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号山东师范大学英华楼103室。

联系人:武笛,0531-86181257、15069169612。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结项表

附件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附件1:2020年度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立项名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结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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